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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指南

更新时间:2020.04.24    浏览量:

摘要

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出台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和涨工资方案。对于养老金领取资格的认证工作,深圳市已出台最新举措。下面找法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深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人均增280元

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深圳市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人均增长280元。企业退休人员可直接查询本人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存折),了解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情况。

二、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加额度为280元/月从今年1月起补发

根据市人社局和市财委联合发放的《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深圳市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按照省的要求,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增加;在此基础上,加上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5%计发。按照此办法,深圳市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280元。调增额从今年1月起补发。这是深圳市连续第11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

近期市社保局将通过市邮政局,对此次养老待遇调整前已在社保局登记详细地址的企业退休人员寄送《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书》,告知其相关待遇调整情况。

三、深圳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深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

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加过渡性调节金;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在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加过渡性养老金。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在2012年1月1日后退休的员工,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构成为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