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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

更新时间:2020.11.12    浏览量:

摘要

保险是对人生的一种保障,各类保险层出不穷,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工商保险等。不同的保险对人们的生活有着不同的保障,各类保险也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你对保险了解多少呢?你知道东莞市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吗,让我们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14958元、下限2408元;

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

3、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2380.2元;

2、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1510元;

2、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

3、非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3305元、基数下限1510元;

2、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上限9015元、下限1803元;

2、单位0.5—1.5%,其中工伤保险按各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不同缴费比例划分为三类:0.5%、1%、1.5%,个人不用缴费。

六、2020年东莞社保新规定

东莞市社保局宣布东莞妈妈生孩子补贴标准要提高啦,两种情况产假有增加。新调整的内容主要包含“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与”产前检查结算标准“两块。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方面,其中,参保人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按规定核付生育津贴。

据悉,原有的产假“休假15天“。可见,新调整的标准做了更为灵活的规定,也给了参保人休产假的浮动区间。不仅如此,新调整的标准还进一步规定,医疗机构未明确具体产假天数意见或产假天数意见低于15天的,按15天核付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意见大于30天的,按30天核付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这比原标准多出33天的产假,原标准仅为42天。产检补贴可以多领150元。

产前检查结算标准方面,新调整的标准规定,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从1050元调整至1200元。东莞市社保局还表示,除了以上调整外,其余事项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2015〕65号)执行。

通过上面的阅读和学习,相信大家对东莞市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都有了一定了解。不同的保险类型有着不同的缴费比例和基数,同时新规定表明生完宝宝的妈妈们的补贴和产假都有所提高,新调整的标准有了更灵活的规定,有了更大的浮动区间,给了产后妈妈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