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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二孩生育登记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1970.01.01    浏览量:

摘要

男女双方想要生育孩子就要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那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惠州市二孩生育登记办事指南吧。

一、惠州市二孩生育登记受理条件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应办理生育登记。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具体工作。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二、惠州市二孩生育登记申请材料

1.广东省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已提供户口本的可以不用提供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惠州市二孩生育登记办事流程

1.申办:申请人向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内街道计生办初审申请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4.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5.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惠州市二孩生育登记办事指南的相关内容。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