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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往来港澳商务申请再次签注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1.03.11    浏览量:

摘要

惠州申请往来港澳商务再次签注要如何办理?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以及所需资料又有哪些?很多人对于这些问题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内容为大家解答,希望能有所帮助。

惠州往来港澳商务申请再次签注如何办理

主管部门:惠州市公安局

受理机构: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办理对象:中国公民

办理条件:惠州的企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确认需赴港澳进行商务活动的

备案企业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向企业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申请表中的“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栏,须由申请人所在机构、企业法人代表或备案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常住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征,交验原件;非本地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居住满半年)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

4、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通行证。

5、提交所在企业、经营单位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派遣证明。

6、除法定代表人外,申请人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要求投保单位与就业单位为同一单位)。

未经备案人员申请手续:

未经备案人员需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向企业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申请表中的“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栏,须由申请人所在机构、企业法人代表或备案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常住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交验原件;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或其他替代护照的证件、定居外国的证明和所在企业、机构工作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非本地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居住满半年)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申请人所在企业或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明、社会保险凭证、申请人与企业签定的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4、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通行证

5、提交所在企业、经营单位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

6、除法定代表人外,申请人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要求投保单位与就业单位为同一单位)。

窗口办理流程:

首次、换发、补发申请证件的:受理(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审批(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制证(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发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人

其它:受理(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审批(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制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发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本市常住居民再次申请签注的:网上提交申请(http://www.gdcrj.com/wsfwdt/wssq/)→受理(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审批(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制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发证(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人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领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有效签注:20元

多次有效签注:100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