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对核准登记的名称在规定范围内的专用权;
2、对自有资产的占有权、经营权、处分权、收益权;
3、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经营;
4、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帐户,申请贷款;
5、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自主生产经营;
6、自主决定用工形式、职工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7、依照国家和省价格管理规定自主制定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8、按照规定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决定企业内部职称和职业技能评聘;
9、申报国家科研课题、开发项目;
10、申请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1、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经营;
2、按时足额缴纳税、费;
3、亮照、亮证经营;
4、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器具,明码标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个体工商户变更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个体工商户需要变更登记的事项,需要依照《个体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登记的办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