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有继承权。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来看,瑞士、匈牙利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对胎儿利益采取总括的保护方式,没有限定具体的范围。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只在涉及赠与、遗产继承、损害赔偿等某些事项上,对胎儿的利益进行保护。
案情:小夏和大国是高中同学,大学时确定恋爱关系,经历了漫长的爱情长跑,终于在两人工作逐渐稳定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没多久小夏就怀孕了,两人都格外珍惜这个爱情的结晶,并给孩子起名叫果果。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大国在一次执行工作任务时,不幸身亡。
还没从丧偶的悲痛中缓过来,小夏又要面对主张赔偿和遗产继承的棘手问题。小夏最关心的是,肚里尚未出生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律师分析:在民法典未颁布之前,最早系统性规定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但当时规定为“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胎儿是不具有民事权利的,也就不具有继承权。随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加入了胎儿的民事权利。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因此,在遗产继承时,应当保留胎儿果果的份额。
读懂了这篇文章,相信你就明白胎儿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了。如果还有云里雾里的人,找法网小编为你划重点吧!胎儿有遗产继承权,具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等行为,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继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