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一是积极方面,即支配特定的财产或利益,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
二是消极方面,即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妨碍其对标的物的支配, 具有排他性质。
民事权利中,物权是最典型的支配权,他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也属于支配权。
1、不安抗辩权的含义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清楚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在对方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先履行义务一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2、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某些权利之上。此外还有矿业权、渔业权等。我国农村现有的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尚在讨论中。在物权法中还有物权取得权,如物权性的先买权、买回权,我国现在没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绝对权是民事权利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的这些权利都受国家的保护,保护着我们自身的权益,当我们受到侵权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合理的反击,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