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是该合同是属于双务合同、双方是互负债务的、履行时间有先后顺序等。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在于前提条件不要、主体不同、原因不同等。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是该合同是属于双务合同、双方是互负债务的、履行时间有先后顺序等。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在于前提条件不要、主体不同、原因不同等。
抗辩权的履行最合适的分为三种,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等。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适用相应的抗辩权。合同是可以约定放弃抗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