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运输合同、委托合同等其他合同中,若是甲方与乙方约定乙方需要在广州市白云区将甲方的货物运送到深圳市福田区。但是甲方在货物运输中却与乙方在广州市海珠区进行签收。那么合同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同,合法吗?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第五百一十三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在货物运输合同、委托合同等其他合同中,若是甲方与乙方约定乙方需要在广州市白云区将甲方的货物运送到深圳市福田区。但是甲方在货物运输中却与乙方在广州市海珠区进行签收。那么合同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同,合法吗?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