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和防范合同条款风险

更新时间:2022-05-05 13:20: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常见,有时候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会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如何审查和防范合同条款风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审查和防范合同条款风险

  一、如何审查和防范合同条款风险

  (一)审查合同双方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根据我国公司企业登记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名称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即注册区域名称、字号、行业、责任形式等几个构成要素。

  如果企业名称表述不规范,工商管理机关将拒绝企业注册申请。因此,如果最后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双方的企业名称表述出现错误,则被错误表述的一方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将不能享有合同上的权利或要求其承担合同上的义务。即使需要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也需要花费很高的人力物力证明该表述错误的一方就是对方当事人。因此审查合同,应首先审查合同的首部合同各方的企业的名称的表述是否完整准确,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是否为企业授权委托书所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此外,还应该核对合同上注明的对方企业名称是否和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二)审查合同名称和内容是否一致对现实生活中比较典型的合同作了类型化的规范,合同类型不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可适用的法律规则也不一样。因此,对于某些根据合同文本可能会对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做出两种以上判断的情况,合同名称的准确尤为重要,否则对履行合同或者在发生争议时适用法律条款徒增困难。以超市储物箱发生盗窃案为例,如果超市向消费者提供储物箱的行为是一种,则超市应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责任,如认定为借用合同,则超市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合同类型不同,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最后的法律效果可能完全迥异。因此审查合同必须的名称是否与合同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审查合同生效条件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的判断,是一种过错责任,但这种责任不是合同上的违约责任,法律上称之为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为对方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合同生效是一个法律判断,就是双方必须根据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为对方根据合同可得利益的损失。一般而言,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后即生效,但一些合同成立后需待一定条件成就后或履行一定程序后才生效。如一些合同的生效应以法定形式要件,一些合同的生效要履行法定手续,一些合同的生效与权利转移之间需要通过法定形式公示等。而订立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往往利用这些空档进行欺诈,之后又以合同没有成立或没有生效为由而不履行,或者以合同生效与权利并没有转移而由而不履行等。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对于需要一定事件的发生或遵守法定的形式或程序后方才生效合同,己方是否能够有能力保证这些条件得以实现。如果合同签订以后尚未生效,应谨慎向对方作出任何履行行为。此外,根据诉讼的有关规则,对尚未生效的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在诉讼的一审答辩结束前使合同生效。

  (四)重点审查有关合同标的物的条款风险一:合同标的物不具唯一性的风险。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词语指向对象并不具有唯一确定,有些词语在边界上存在模糊性,如果对这些词语不进行定义,很有可能就会出现对合同标的物约定不明确的情形,甚至被对方利用,导致争议的发生。如笔记本电脑市场,各品牌笔记本都会根据功能或配置不同生产不同系列的产品,每一系列都有不同的型号,虽然在商务谈判时双方都理解交易对象所指的是哪一种产品,但是,如果为图省事不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对标的物的名称、系列、型号确定下来,一旦发生争议诉诸法院,需提供证据证明合同标的的确切型号,徒增交易成本。这就使得本来可以在合同文本中用一句话就能够避免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特别是双方都没保存完整合同谈判过程中的资料的情况下,证明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只有己方提供的资料,证据法上的证明力不一定能获得法院的认可。防范应对:应审查合同中对标的物的约定是否具体明确,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性能、成分、适用的质量标准、大小、重量、面积、形状、单价和总价、折扣等。特别地,对标的物的数量应尽量细到它最小的计量单位,因为同样的产品,如果它的计量方法不同,可能就会出现不同的后果。


  二、合同条款的分类

  合同条款:当事人通过文字将订立合同的合意条理化、体系化、固定化,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确定的依据。合同条款可分为必要条款和一般条款。

  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

  所谓必备条款又称主要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将影响合同的成立。所谓非必备条款又称普通条款,是指合同的性质在合同中不是必须具备的条款,即使合同不具备这些条款也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成立。

  (二)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三)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

  凡是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所享有的实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条款都是实体条款。如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的规定等都是实体条款。而程序条款主要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程序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

  (四)有责条款和免责条款

  有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条款,即违约条款。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

  三、合同条款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提示性条款及法律风险

  提示性条款是合同最主要的条款内容,法律为了示范完备的合同条款,对当事人予以提示说明。如《民法典》第470条规定了通常合同应该约定的内容。这部分条款,除当事人、标的、数量外,其它内容法律都规定了补正条款,即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确定方法。由于提示性条款的法定补足方式,使不确定性法律风险概率明显降低。

  (二)合同主要条款及法律风险

  合同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主要条款决定着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最核心的权利义务。前面我们提到的提示性条款中当事人、标的就是合同主要条款。

  一般而言,主要条款根据合同性质和类型决定,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如价款条款在买卖合同中就属于主要条款,而在赠与合同中就不是主要条款。在一份完备的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将双方关注的事项都明确为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较其它条款法律风险更为严重。

  (三)次要义务条款及法律风险

  次要义务条款是指法律未直接规定,也不是合同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其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一般而言,次要义务条款法律风险不是评估重点,有时甚至可以予以忽略。

  这类条款在合同中也常常出现,有时是因为当事人表述的问题,导致本来较为重要的条款被认定为次要义务条款。如双方在有偿合同中约定某项物品或服务为免费提供,一旦因该物品或服务发生争议,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次要义务或附随义务,判定该义务的违反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审查和防范合同条款风险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我们应该如何审查和防范合同条款风险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酒店经营权如何质押?风险有多大?如何控制和防范?
你好,做抵押要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合同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进行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如下: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等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民间融资风险如何防范?
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 1、民间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民间融资沦为非法集资的风险具体有两种,一是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二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银行贷款融资中
假结婚怎么规避风险,买限售房怎么规避风险?
规避合同诈骗风险的做法:1、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2、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
有什么风险?合同中应当如何规避风险。
您好,如需咨询或代书服务,可以联系。
在离婚和购房问题上,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
借名购车协议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益
不一定有效。司法实务中,借名买车协议可能会因为违反城市机动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而无效,在司法判例中对其效力认定的争议较大。如果认定协议有效,则实际购买人
合同仅由一方签署,是否生效以及在法律上是否被承认?
合同只有一方签字在一定条件下是会生效的。合同依法成立就生效。合同成立的条件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
涉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情形有哪些
涉外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是: 1、当事人有约定适用法律的,按照约定适用。但是法律规定不得约定适用的除外; 2、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法律的,以最密切联系地法律为适用法
卖房子时没有丈夫没在场。就签字了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夫妻一方签字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来决定。夫妻双方签订合同时,购房人有义务核对房屋登记在哪一方,以夫妻名义登记或者以未签约方名义登记,买受人只
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如果协议给你造成了损失,就算没有约定滞纳金或者违约金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我的助贷合同签完了,钱没有到账,合同还有效吗
贷款合同未签订是否会生效,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人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按时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合同无效情况的法律规定
具有下列情况的合同无效:1、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2、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3、当事人不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或权利
驾驶证实习期没过。且签合同上面写的是要求驾龄要满三年。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在签订后即对双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