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代销合同退货的方法是:
首先,强调一点,代销商没有义务承担货物是否售出的风险,除非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明确的约定。代销商没有售出的货物,可以退还给委托人,但是,退还要及时,否则,因为代销人的责任导致货物灭失或毁损,代销人应当承担责任,因此,退货应讲究技巧,最起码代销人退货后需要取得收货人的确认证明和验收证明,如果委托人拒绝收货,代销人可以采取提存的方式。
同样,如果委托人出现了可以拒绝退货的事由,应当及时保全证据,比如,货物已经毁损,则,必须及时保全证据,适当时可以选择公证等方式。
代销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在于:
1.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合同目的即是支付价款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合同目的即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
2.有关劳务报酬的问题。找法网提醒您由于代销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特点,那么代销合同就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既然有一方提供了劳务,那么接受服务的另一方理所当然地要给予报酬,报酬是代销方为履行代销合同而付出劳务所应获得的利益。
代销合同纠纷不属于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代销合同虽然在《民法典》上属于无名合同,通常可以表述为: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为其代为销售产品货物等,并收取一定的劳务费而签订的一种合同,其本质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