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没有侵犯丈夫的生育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生育权被侵害是能离婚的,离婚方式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生育自由。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力。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2.生殖健康。找法网提醒您,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