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不太注重理赔时效性的问题,认为出险后,只要自己以后有时间,就能去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保险理赔是有时效性的。这点大家一定要记住,避免以后因为这个问题,错失了保险理赔金,那就后悔莫及了。那么,汽车保险索赔的时效是多久。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汽车保险索赔的时效是多久
保险理赔必须在理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汽车保险的索赔时效是2年。2年时效过了之后再提出索赔的,保险人可以以时效过期为抗辩理由拒绝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