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创业的热潮的兴起,市场的上的公司也是越来越多,公司多了竞争压力也就大。因此许多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很多公司因竞争对手增多,无法生存而宣告破产。那么关于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企业必须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所谓严重亏损,一般是指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认定公司缺乏清偿能力,一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4)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1、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2、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
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
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
破产财产变价后,由破产管理人制作分配方案,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
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
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
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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