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租赁资产转让的限制

更新时间:2019-05-06 16: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二可扩大产品销路。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融资租赁的租赁资产转让的限制有哪些?如何办理融资租赁?如何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融资租赁的租赁资产转让的限制

  一、融资租赁的租赁资产转让的限制

  需要看融资租赁合同,这主要是议定内容,不是法定的。

  二、如何办理融资租赁

  1、在承租人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供货协议,非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

  2、融资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生效后,对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确定的数量、规格等,未征得供货人的同意,不得变更。

  3、合同法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涉及到第三人,任何一方变更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必将引起与第三人的利益冲突,所以任何方需要变更合同标的物,除要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外,还必须征得第三方的同意。

  4、融资合同可以转让,转让租赁合同会引起融资合同的主体变更。

  5、融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主客观情况的变更,可能会发生涉及合同部分内容的变更。

  6、融资合同的变更,一般都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如何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融资租赁合同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于一体,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和买卖两部分。

  4、租赁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关系的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2)租赁标的物;

  (3)租赁标的物的出卖人及其制造厂家;

  (4)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与验收;

  (5)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成本;

  (6)租赁期限;

  (7)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8)租赁物的保险;

  (9)其他约定。

  5、买卖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买卖关系的当事人。其中,出卖人为租赁合同中指定的出卖人,买受人为租赁物的出租人;

  (2)标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物;

  (3)标的物的交付;

  (4)标的物的理田担保责任和索赔;

  (5)标的物的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6)其他约定;

  (7)承租人对买卖合同的确认。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融资租赁的租赁资产转让的限制需要看融资租赁合同,不是法定的。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固定资产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
企业资产的租赁有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经营租赁是指以提供设备等资产的短期使用权为特征的租赁形式,而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目的,从而最终获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一种租赁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融资租赁合同的债券转让
您好,您这边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s
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管理职位
具体要看是什么融资租赁纠纷,要是不好确定的话,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融资租赁债权 资产证券
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融资租赁汽车诈骗。所有适资产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及时说明详细情况
融资租赁债权转让协议
你好,可以面谈
融资租赁设备转让协议
你好!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落实到书面即可,也可委托律师代为起草
工作六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是否有签劳动合同呢
工伤应该由谁赔钱
一、工伤赔偿金由谁支付 1、工伤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当职工受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嘉峪关辞职不发工资起诉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员工起诉要回工资的律师费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一两百,也可以上万,一般上千块。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
分包小老板找的工地管理人员属于农民工吗?我在滨州打工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考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法上的隶属关系,即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就是他们雇佣童工,然后我不知道该打什么电话
拨打12333向劳动局举报,非法雇佣童工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存在非法雇佣童工行为,公民可通过以下方法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举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