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二可扩大产品销路。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融资租赁的租赁资产转让的限制有哪些?如何办理融资租赁?如何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需要看融资租赁合同,这主要是议定内容,不是法定的。
1、在承租人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供货协议,非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
2、融资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生效后,对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确定的数量、规格等,未征得供货人的同意,不得变更。
3、合同法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涉及到第三人,任何一方变更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必将引起与第三人的利益冲突,所以任何方需要变更合同标的物,除要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外,还必须征得第三方的同意。
4、融资合同可以转让,转让租赁合同会引起融资合同的主体变更。
5、融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主客观情况的变更,可能会发生涉及合同部分内容的变更。
6、融资合同的变更,一般都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才具有法律效力。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融资租赁合同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于一体,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和买卖两部分。
4、租赁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关系的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2)租赁标的物;
(3)租赁标的物的出卖人及其制造厂家;
(4)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与验收;
(5)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成本;
(6)租赁期限;
(7)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8)租赁物的保险;
(9)其他约定。
5、买卖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买卖关系的当事人。其中,出卖人为租赁合同中指定的出卖人,买受人为租赁物的出租人;
(2)标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物;
(3)标的物的交付;
(4)标的物的理田担保责任和索赔;
(5)标的物的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6)其他约定;
(7)承租人对买卖合同的确认。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融资租赁的租赁资产转让的限制需要看融资租赁合同,不是法定的。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