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办理现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些什么?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是否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②家庭为单位当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二者同时满足)
注意:如果公积金在缴纳过程中断过,只要一年中断总次数不超过3次,就可以补缴,补缴成功的可以向市属公积金中心申请,看能不能通过。
2、资金准备是否妥当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有限的,所以购房者应准备好首付款。不止首付款,代办费也需要准备好。代办费是指,选择贷款买房,贷款事宜通常会有第三方代办公司代办。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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