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一般有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个步骤。那么基金参与债转股的募集过程有什么规定?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禁止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
私募基金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资金,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收益权拆分转让,以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2、禁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募集资金
私募基金系以非公开宣传的方式向高净值客户群发售产品,必须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公开宣传。
3、禁止向投资者承诺保底收益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基金时,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
4、未严格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要求和风险揭示程序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并对风险揭示书进行签字确认。
5、未按规定进行风险评级
募集机构应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根据风险类型及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6、未明确告知投资者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信息披露,明确告知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债转股项目。
法律规定: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设立附属机构,由其依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申请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实施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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