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怎么办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怎么办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照的房屋,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没有国家所发的产权证,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买卖这种房屋,当前法律上是认定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买卖双方互相返还房屋和购房款。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实践中,这种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时候,可能距离买房的行为已经过去多年,通常房价已经大幅上涨,因此法院会认为卖房人负主要责任,买房人负次要责任,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会给予买房人一定的补偿,以避免认定合同无效给当事人造成利益失衡。
二、小产权房的分类
1、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三、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公证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公证的。小产权房屋在我国是禁止买卖的,任何买卖小产权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证的目的是在于公证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对于国家命令禁止的行为是不会进行公证的。
小产权房,只有被安置人才享有的,买方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在签定买卖合同时,不妨在签定一份长租合同,在买卖不生效时再使用长租。总之房屋的使用者一定是买方就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怎么办,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