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私人经济纠纷相关问题。双方发货物流单相关凭证,是否足以上诉?或书面欠条,上诉还需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18-12-13 20:21: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在咨询一下私人经济纠纷相关问题。我与祝某在之前一直保持过两年服装供货的
合作,去年会面后谈定年底在
西安做羽绒服特卖场,由我帮他供应羽绒服货品,总数量在3000件,货值在33万左右,货品是我自己谈定了6家朋友公司的货源,约定时间是2015年年底结算,未卖出货品退回即可,因为有过早先的合作基础,较为信任,与祝某就没有签订合同之内的相关协议,在发货期间,总共转给我六万元的订金,我给各供应商付合作定金,之后祝某再无转款,中途多次沟通无果,半年后,才退回九万元左右货品,加之前6万元转款,还有近18万元未结算,也未曾退回货品。一直催促,沟通无果,后来直接换了号码,联系他微信也不回话,今年10月我去了趟他家,但他人出差了,她老婆在家里,希望能帮助沟通,也答应了,本以为这事至少告一段落。但我回
广州之后尝试联系,又不再回复我。现在为此事非常苦恼,供应商多方对我进行催促。我与祝某没有合同文本,但是有微信聊天记录,双方发货物流单相关凭证,还有转款记录,当时西安的卖场,我从广州有安排我方一个同事去协助,直至年底才返回广州。请问这些材料是否足以上诉?我希望追回祝某手上货品,或书面欠条,上诉还需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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