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晚上他跑了,上面经理找律师要求我们共同承担店的损失。请问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1-17 12:38:11
问题描述:
在单位上班一年多了,从去年3月1日上班,一直不跟我们签订
劳动合同,
工资发现金,单休。前两天因为没有及时接主管电话,回来后就辱骂我,不准解释。然后把门锁起来殴打我。后背、胳膊、肩膀腿上都有淤青,紫色痕迹。没有骨折。当时报警了,我自己去的医院,晚上他跑了,电话还通。新店正准备开呢,现在没有开,上面经理找律师要求我们共同承担店的损失。医药费让主管个人出。
公司不付。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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