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的128天产假是否只有98天属于法定生育假期,是否不算法定生育假期,不适用于按新条例
更新时间:2019-02-26 22:30:58
问题描述:
现行的广东省职工
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根据新条例,广东目前正在休产假的
女职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长假,即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我是6月22号开始休的,128天的产假还没有休完,还剩下十多天。我想问下我的128天产假是否只有98天属于法定生育假期,另外的30天奖励假是否不算法定生育假期,因为现在我的公司说128天产假里面只有98天是法定产假,我现在休的是后面的30天奖励假期,30天的奖励假不属于法定生育假期,不适用于按新条例,请问我的公司说法是否正确,能否有详细的法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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