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上能加另一方的名字吗清的情况下房产证上能加另一方的名字吗?婚后用夫妻一方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上能加另一方的名字吗?

更新时间:2019-04-23 21:00:18
问题描述:
婚后用夫妻一方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也是他的名字,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上能加另一方的名字吗清的情况下房产证上能加另一方的名字吗?婚后用夫妻一方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也是他的名字,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上能加另一方的名字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56983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麦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麦双方份身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供提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2019-04-23 20:51:10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73724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那么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房产,均分房屋产权的。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2019-04-23 20:52:49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24417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9-04-23 20:54:51
    点赞
  •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62563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你好,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
    (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第
    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
    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第
    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
    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
    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
    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4、在处理夫妻房屋分割的司法实践中还要特别注意房屋中有父母出资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应认定为赠与。即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适用该条规定。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人民法院在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时,除了审查当事人提供的出资协议或借条等是否真实,还要以资金为线索,追查出资及其性质是否真实。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常理出发,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该部分出资为夫妻共同所有。举例说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于乙一人名下,若乙不能证明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记载甲乙二人名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实践中父母除了出资为子女购房,还可能为子女出资购买其他物品,同样可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2条规定的精神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2019-04-23 21:00:18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女方做的担保人,那婚后房产证上能写上女方名字吗?必须还清贷款才可以将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吗
婚前单方名义购房但欠付房贷,婚后取得房产证共同还贷 如果产权证登记在购房人个人名下,则应当具体分析婚前婚后所支付房款的比例,如果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以后房产证上还能加女方名字吗房产证上还能加女方名字吗?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刚贷款买的房子,已婚,购房合同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贷款还清之前房产证上能加名字么?
贷款买房的房产证如何加名字,  由于贷款房都被银行设定了债务抵押,且这种抵押权是整体抵押、不可分解,所以如果是婚前取得的房产及由此承担的债务,新增加的产权人也得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是贷款买房,房产证上能加老婆的名字吗?
这个原则上是可以的,办证的时候你们明确向办证机构提出来,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文件和证件。不再回复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贷款还没还清房产证上能加名字吗?
一般无法直接在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将贷款结清后才可以,具体步骤如下: 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 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
全部8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 房产证上能加名字吗
不能,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全部5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 房产证上能加名字吗
您好,现在房子处于抵押状态,能不能加名字,需要咨询提供贷款的银行。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非亲属关系房产公证给对方可以吗?
非亲属关系房产公证的常见处理方式有赠与公证和买卖公证。选择哪种方式需考虑双方意愿、税费负担、法律效果等因素。赠与公证税费较低但可能受限,买卖公证则更灵活但税费相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建的商住楼可以入户吗,首二层商业,3楼以上住宅?
自建商住楼入户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 向当地城乡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2. 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进行施工;3. 办理房产证及入户手续。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建筑合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再婚家庭怎么算共同财产
再婚家庭怎么算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10
新房交钥匙集体供暖接口费需要缴纳吗
处理新房交钥匙集体供暖接口费问题时,常见方式包括:查询当地政策规定,了解费用合法性;与开发商或供暖公司协商,明确费用明细及缴纳方式;若存在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再婚家庭的财产如何处理
再婚家庭的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 5
仓库属于什么性质,是商品房吗?
具体要到房产部门查询,这样才能确定年限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爷爷怎么过户农村房子给孙子?
爷爷过户农村房给孙子,操作如下:赠与方式,双方签赠与合同,爷爷提交申请及资料至村委会,办理过户;继承方式,爷爷立遗嘱明确孙子继承权,去世后孙子凭遗嘱及证明办理过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可以直接在地面上安装光伏发电吗?算违建吗
安装光伏发电需依规进行。如不影响建筑外立面且高度不超2.2米,可直接安装。若影响外立面或高度超限,应向我局申请规划审批。确保合法合规,降低法律风险。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2小时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39354 人
暑假工只填了入职报告算是劳务合同嘛
2小时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39354 人
结婚小孩抚养权
2小时前
姜远波律师
近期帮助 2214 人
在虎门做伤残鉴定去那里做
2小时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39354 人
土地的红线图所属人和村里登记土地名字不相同,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土地归属谁
2小时前
陈辰律师
近期帮助 24665 人
你好,我用安署房低债,
2小时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39354 人
您好,请问企业产权转让属于收购全部权益吗?
3小时前
天习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39354 人
就是我们是未成年,然后在上班被公安机关抓获,然后手机扣留了
3小时前
周清智律师
近期帮助 22199 人
如果有人把我的私人视频发到网上从而导致我的死亡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