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公司领导并没有给到合适说法,是否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来保护自己。
更新时间:2019-06-07 04:05:15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分
公司的一名职员,去年7月29日公司入职,9月份签订的合同,今年3月份发现去年9份有工作失误,客户要就有合规证明,分公司不愿意让
总公司知道便想要私了,让我去自己解决,分公司领导的意思是然我每天去上门求、哭。我连续上门四天无果,向公司领导商讨办法,公司领导一句我没办法或者继续上门来回答我。意思是我的全责。后公司领导给我的意见是让我去刻
其他公司的假章子盖到证明上,证明上还写我的名字,我不同意,向公司领导索要说法,公司领导并没有给到合适说法,故第二日开始不去上班。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我是否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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