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使用不需要任何操作。请问依法应该如何处理?我们有租赁合同,不然我们用了那么长时间怎么都没事?
更新时间:2019-06-07 09:26:52
问题描述:
我
租赁了一套两居室,之前房主自家居住的房屋,是个五年的旧房子。我居住了一个月后,厨房的一个烧水的电器厨宝突然漏水,检查了一下应该是内胆损坏。这个电器按照房东要求一直处于通电烧水状态,平时使用不需要任何操作。我们认为是电器老化寿命到了,但房东认为不管如何是我们使用期间算坏,不肯维修。请问依法应该如何处理?
另:我们有租赁合同,上面也明确说明由房东负责,除非不当使用。但房东说“就是你用坏的,不然我们用了那么长时间怎么都没事?我们负责找人维修,你负责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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