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承担违约责任后损失,你对你未履行劳动合同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具有赔偿责任,我和顾客有违约关系吗
更新时间:2019-08-05 12:40:00
问题描述:
请问我11月24日在家政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就接了一单做了一个月后,公司又给我二次接活我没接,因我儿子马上又放假了,没有接,说要照顾儿子,等节后儿子上学了再说,等我去交辞职信时,律师函就下来了,说我拒不履行义务,导致失信于顾客并造成违约损失,其承担
违约责任后损失,你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严重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你对你未
履行劳动合同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具有赔偿责任,如果收到函7日内不与公司联家协商解决就以诉讼的方式追究我的责任,我想做家政也应该通过培训和试用的吧,请问律师是公司和顾客签合同,我只是一个员工,我和顾客有违约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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