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试用期一年到今年九月,是不是可以有正当理由反驳。但是并没有影响工作
更新时间:2019-08-28 13:40:32
问题描述:
事业单位签的人事代理,现在处于
试用期,合同上试用期一年到今年九月,因为个人家庭原因现跟领导提出调换科室,但是现在所在科室主任找领导说我迟到早退要辞退我请问我是不是可以有正当理由反驳。去年九月正式签合同,当时孩子七个月还在
哺乳期后来满一岁因为并没有给孩子断奶加上家里母亲生病需要照顾所以上班时间并未按照规定上下班点,但是并没有影响工作,现在这位主任在领导面前说我不按时上下班提出辞退我,我是否有正当理论支持拒绝他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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