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盆友一起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月付2000元,保证金2000元,租用限期是两月,那样共交到房主6000元。住了40奇才发觉原先房主压根沒有权利租赁那套房屋,人们被物业管理赶外出。我觉得资询一下,
更新时间:2020-03-21 08:30:35
问题描述:
我与盆友一起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月付2000元,保证金2000元,租用限期是两月,那样共交到房主6000元。住了40奇才发觉原先房主压根沒有权利租赁那套房屋,人们被物业管理赶外出。我觉得资询一下,房主这种做法对人们导致的损害应当怎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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