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6月和房东签订了“商店租赁合同”的那年,2009年10月收到了房东撤去的通知,被迫停水。我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房东说我不赔偿任何损失。现在合同期限刚到期,房东要求我支付2009年1月到
更新时间:2020-04-04 12:32:50
问题描述:
我在2009年6月和房东签订了“商店
租赁合同”的那年,2009年10月收到了房东撤去的
通知,被迫停水。 我没有办理
营业执照,房东说我不赔偿任何损失。 现在合同期限刚到期,房东要求我支付2009年1月到2010年6月的房租,自己搬家。 可以向房东赔偿合同期前半期的休业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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