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2010年3月29日到哈密市一家公司工作中,因为十三师和哈密市是2个单独的个人社保单位,个人社保管理方案不一样,原个人社保关联没转至哈密市,迄今還是本人交纳,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下公司是不是有
更新时间:2020-04-04 13: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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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2010年3月29日到哈密市一家公司工作中,因为十三师和哈密市是2个单独的个人
社保单位,个人社保管理方案不一样,原个人社保关联没转至哈密市,迄今還是本人交纳,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下公司是不是有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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