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受理原告马**与被告冯**、冯**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马**于2014年10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马**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原告马云霞,女,1964年6月24日出生,汉族。
被告冯**,男,1987年8月11日出生,汉族。
被告冯**,男,1988年8月9日出生,汉族。
审判人员
审判员:王晓艳
书记员:刘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