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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挂失登报声明有必要吗?

更新时间:2020.10.22    浏览量:

摘要

身份证是我们身份的凭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时都有可能用到,离不开它。但是,身份证丢失将会给我们造成很严重的影响,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方式来规避这一风险。当我们的身份证丢失,身份证挂失登报声明是必要的吗?很多人存在着疑问,找法的小编将为大家答疑解惑。

身份证挂失登报声明有必要吗

身份证是一个人身份的凭证,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证代码。因此,一旦身份证因丢失而被他人冒用,并办理电话、通讯业务及其他商务性事务时,这将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当您的身份证丢失后,而又不幸发生上述情况时,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能够证明那件事情不是你做的,从而免除自己承担本不应当由你来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在面对身份证丢失而被他人冒用带来的麻烦时,怎样做才能减少和避免对自己产生不利的后果呢?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报案证明。

如果身份证是因被盗、被抢造成的丢失,一旦发现应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原来的身份证已作废;

二、补办证明。

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一经发现,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丢失的身份证已作废;

三、登报声明。

登报声明可以成为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

公安部已经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丢失身份证要登报没有法律依据

公安部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呢?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当身份证丢失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报案证明、补办证明和登报声明三种方式。由此可见,身份证挂失登报声明不是必要的步骤。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注意保护我们的身份证,这对于我们是至关重要的。遇到其它问题仍不理解,找法的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