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社会敏感度高,制定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从而可以提高公众对税法的遵从度。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2022个税税率表是怎样的?个税须知有哪些呢?个税起征点上调如何纳税申报?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新个税税率表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按3%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不到12000元,按10%税率。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12000元,不到25000元,按20%税率。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25000元,不到35000元,按25%税率。
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35000元,不到55000元,按30%税率。
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55000元,不到80000元,按35%税率。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80000元,按45%税率。
1、申报不等于纳税
“个税申报和平时的纳税不是一回事儿,不要把两者混淆。”税法规定,纳税人上年度取得的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的,无论是否已全额缴纳了税款,均应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是公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
纳税申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如果纳税人上年度所得均已足额缴纳(扣缴)了税款,那么纳税人在次年的1-3月份履行的仅为申报义务,不涉及补缴税款。二是如果纳税人上年度所得中未足额缴纳(扣缴)税款,那么纳税人在次年的1-3月份申报的同时应补交少缴(扣缴)的税款。
2、综合收入不等于应税收入
个税专家解释,个税申报的综合收入既包含应税收入,也包含暂免征税或免税的收入。
个税专家以股票收入为例这样解释,股票交易所得在我国目前是暂免征税收入,但在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中,股票交易所得应合并计入纳税人的年度所得。
3、综合收入不等于全部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不计入个人年所得的项目,其中与大家联系比较密切的有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利息;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保险赔款;安家费、退职费、离退休生活补助费;以及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纳税申报: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照本公告第一条办理。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临时离境除外)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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