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司不景气加之变更注册名称且要求所有职员重新签合同,也就是逼我们与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们有法律依据要求公司进行工龄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2-04-09 12:44:01
问题描述:
公司的口头福利是多支付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即双倍的粮食,但公司非常聪明。在双粮单上注明为上一年的补偿。现在公司陷入衰退,注册名称发生变化,所有员工都需要重新签订
合同,这迫使我们终止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我们是否有法律依据要求公司支付年资补偿?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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