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也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但是劳动仲裁是有一定时效的,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动仲裁时效起点如何计算?
【基本案情】
王某2013年5月开始在甲公司任职,未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9月离职,2015年7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委已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其仲裁申请,后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争议】
本案涉及仲裁时效从何时计算,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期间为一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第二种意见: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从当事人知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
【案件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虽然对于申请劳动仲裁时间起算法律规定并不具体,但是应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劳动权益被侵害时开始起算,具体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结合本案,王某2013年5月入职,申请劳动仲裁时效应该从2014年5月开始计算仲裁时间,王某2015年7月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其要求双倍工资的请求,故法院无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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