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会一不小心受了伤,那么在上班期间受的伤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那么工伤保险该怎么保险呢,流程是怎样的,想必大多数的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就由找法网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保险应该怎么报销呢,供大家参考。
一、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