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损害起的三十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劳动者的亲属,工会等可以在一年内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
工伤鉴定后60天出结果,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30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