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退休的年龄规定是,男职工年龄达六十岁的,女职工满五十五周岁的。从事高温,高压,高空,井下男职工满五十五岁,女职工满四十五岁的。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工厂退休的年龄规定是: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退休人员不构成构成劳动关系。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的,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找法网提醒您,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员工没有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有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退休人员严格上来说已经不属于劳动者,退休人员依法享受基本的养老金,所以返聘后是不会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