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不结婚的彩礼钱应当要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返还彩礼。除此之外,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没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经济困难的,也要返还彩礼。
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退还的。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1.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离婚后彩礼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找法网提醒您,因为一般结婚时给付的彩礼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应该归女方个人所有,而不是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彩礼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找法网提醒您,彩礼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数额。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在《民法典》之中,仅规定了公民不得利用婚姻来索要财物。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