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可以用来享受生育险,也是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所需要的材料,那么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要怎么办理呢?办理深圳市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病历本或者妊娠证明。
(一)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人户口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由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开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经镇(街道)和区计生办审核后加具意见。
除此之外的其他收养,由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开具婚姻、无子女情况证明,经镇(街道)和区计生办审核并加具意见。
(二)非深圳常住户口的暂住人员作为收养人在办理收养登记时,应由其户口地镇(街道)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居住地的镇(街道)和区计生办加具意见。
(三)对于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送养人在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明材料时,应当提交送养人与常住户口地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四)对计划外生育未交清计划外生育费、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未按规定落实,以及不愿签订收养后不再生育保证书的(不孕症患者、已婚未育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的除外),计划生育部门不予出具有关证明,收养登记机关不办理有关手续。
(五)违反《收养法》规定收养他人子女或者收养他人子女后超计划生育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关计划外生育的规定处理。
(一)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二)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三)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五)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可。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深圳市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其实不管在哪里生孩子,都是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这样以后在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才会比较顺利,因为都是需要这些资料的,不然孩子可能就会变成黑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