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有经营决策权、管理权、监督干部的权利和行使民主权利等。开除员工不需要职工代表大会,一般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劳动调解委员会就可以解决。
《公司法》中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所拥有的权利有:经营决策、管理、监督干部、行使民主权利等权利。找法网提醒您,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同企业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比较,具有代表性强、职责明确、组织健全、工作范围广泛、易于操作等特点,能够全面体现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广大职工所熟悉和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全体职工。顾名思义,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全体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他们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表达全体职工的意志,体现大多数职工的利益。因此,职工代表大会实质上是以全体职工为主体的。
开除员工不需要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性质的开除员工或者解雇员工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劳动调解委员会就可以解决,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即可。
职工代表大会人数要求为: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