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不可以另行起诉,而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有被执行人正在履行和解协议的,不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的等。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不可以另行起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的情形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1.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2.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
3.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4.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延长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