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工作当中,当我们公司与公司之间有合作买卖关系,合作的一方肯定就需要给另外一方进行买卖的付款,在两公司进行买卖的付款过程中,国家是需要对付款的金额进行相应的扣税的,国家扣税的依据就是收款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果增值税发票丢失的,我们是要写丢失证明才会给我们重新开具的,那么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怎么写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怎么写?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我公司因保管不善,将XXX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具的发票代码为________,号码为________金额为XX元,税额为XX元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特此证明!
XXX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怎么写及增值税发票丢失后怎么处理相关内容,如果是付款方丢失的增值税发票则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如果是付款方丢失了,也是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构进行挂失的,挂失后可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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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也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租房没到期退房该怎么办,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要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因为你的退房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无论是否约定违约责任,你都需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2、如果你的退房行为没给对方造成损失,且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话,你不需要承担责任;3、如果你的退房行为没给对方造成损失,但是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约定,则需要按照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快递破损后双方的约定的按约定确定赔偿责任,无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来。具体而言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 赔偿标准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要结合具体案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