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是必须为员工进行缴纳的,员工个人不用负担费用。那么,生育险申报条件及材料是什么呢?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育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险申报条件有: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准备好之后,由企业负责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日内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填写《某某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告知书》,予以受理。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某某市生育保险待遇材料退回告知书》,将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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