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生育的妇女都能报销生育险,只有符合要求的才能够享受这些待遇,那么生育医疗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生育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职工及未就业配偶在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如果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职工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深圳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不能报销。可以报销生育的是生育险或者农村合作医疗,这两个才能报销生育费用。城镇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生育。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生育医疗保险报销条件的相关知识,生育医疗保险报销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已经足够一年或者女职工连续缴纳时间已经半个月,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