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烟草的贩卖是国家垄断经营的,任何人要想销售烟草必须要取得烟草贩卖许可证,否则就是非法经营。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烟草专卖局有没有执法权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烟草局有行政执法的公务权利,搜查时必须向您出示搜查证等证件,否则就是违法的。搜查的范围应该是经营场所和货物仓库。
(一)拟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合理布局。
(二)依法实施烟草专卖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
(三)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组织烟草行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及进出口的年度计划,编制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审批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五)提出烟草行业有关经济政策建议,制定烟草专卖品的价格政策,管理烟草专卖品的价格。
(六)负责组织实施烟草行业体制改革,指导烟草企业改革,推进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依法审批烟草企业的设立、分立、合并、撤销。
(七)负责烟草制品减害降焦工作,制定烟草行业科技发展政策,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烟草行业技术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化工作。
(八)对全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
(九)管理烟草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烟草局有行政执法的公务权利,搜查时必须向您出示搜查证等证件,否则就是违法的。搜查的范围应该是经营场所和货物仓库。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烟草专卖局有没有执法权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