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试用期本应按百分之八十发放工资,后来我工作了一个月不到辞职了,我这种情况可以讨回剩下的薪水吗?绩效不给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2-10-25 12:18:43
问题描述: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不到一个月。因为公司是新成立的,我说试用期内应该支付80%的工资,但新公司会支付100%的工资。后来,我在工作不到一个月后就辞职了,但在我签署
合同时,工资是80%。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收回剩余的工资吗?此外,由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第二个月进行绩效考核是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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