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骗购外汇罪的判刑处罚一般是对单位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骗购外汇罪判刑处罚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即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骗购外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骗购外汇罪立案标准是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
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应予立案追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法律、法规及外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实施了伪造海关凭证、单据的行为;
(2)实施了变造海关凭证、单据的行为;
(3)骗购国家外汇,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找法网提醒您,骗购外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3.骗购外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