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标准

更新时间:2019-08-15 14: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底线就是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也即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最低工资包括绩效吗?底薪不足最低工资违法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标准

  1、不低于正式工资的80%,亦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4、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最低工资包括绩效吗

  绩效工资不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单位工资形式为: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实得工资是一个必须达到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这种薪资标准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相悖了。换句话说,实得工资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就算是由于员工绩效或能力不佳造成了绩效工资缺口甚至变成零,也不得低于这个界限,而用人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

  三、底薪不足最低工资违法吗

  如果劳动者的底薪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是不合理的,属于一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劳动法》。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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