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安置房是拆除的政策,女性进门后,没有买任何房子,但离婚后,女性要求分配房子,问他是否有权要求这些房子

更新时间:2021-01-03 18:15:15
问题描述:
拆除安置房是拆除的政策,女性进门后,没有买任何房子,但离婚后,女性要求分配房子,问他是否有权要求这些房子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94892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2021-01-03 17:59:54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77681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房屋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具体分配如下: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2021-01-03 18:06:27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844750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法院在判决离婚损害赔偿时对于数额确定的标准供您参考:
    1、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2、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离婚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提出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注意收集和保留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2021-01-03 18:09:44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51311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021-01-03 18:15:15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结婚在女性家中,女性家是女性父亲的名字,男性是家的儿子,结婚已经8年了。 目前,妇女的房子已被拆除,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 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离婚后,能否再要求分割原先的房产
离婚后,能否再要求分割原先的房产
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37714
我的房子是80年的房子,产证齐全,现在社区要将这排平房拆除,有没有权利拆除?是否有补偿?
你好,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我想咨询你,我们结婚三年后,女性父母买了一栋房子,是女性父母买的,当男性兄弟给了一个写下男性名
离婚时房屋拆迁的,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离婚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处理。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生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性提出离婚,但房子被拆除了,请问有没有我的
1、如果有证据证明离婚是因为对方外遇且情节严重,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被拆除,
违法建筑,因此国土资源局要拆是对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仲冬梅律师
近期帮助 129 人
我和汽车租聘公司签了两个月的合同,可是现在不想做了
刚刚
王畅律师
近期帮助 486 人
两个人没结婚女人花男人的钱能要回来么。
20秒前
九转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27518 人
我知道对方的名字,户籍,年龄,职责,也知道大概区域,通过这些可以查到对方的联系方式吗?
33秒前
顾春龙律师
近期帮助 2128 人
正规律师事务所发短信是1069开头的吗
1分钟前
朱丽珍律师
近期帮助 5455 人
未签合同,离职了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并且克扣工资
2分钟前
郭进律师
近期帮助 40279 人
4月22日购车到5.10日新车出现右后门隔音棉漏水可以要求4s店更换车辆吗
5分钟前
王俊颖律师
近期帮助 23876 人
民间借贷经济纠纷
5分钟前
王晓君律师
近期帮助 493 人
家公家婆多次在公共场所对我进行辱骂,已连续4次报警,警察说还不能立案,这种情况去法院告可以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