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7年6月1日到2020年6月1日为止租了36个月的房间。但是,刚租了11个月,房东要求一年以上不租,必须回收自己的居住。签合同时,房东甲方以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回收房屋违约金按年10%计算,3
更新时间:2021-01-03 09:28:09
问题描述:
去年2017年6月1日到2020年6月1日为止租了36个月的房间。但是,刚租了11个月,房东要求一年以上不租,必须回收自己的居住。签合同时,房东甲方以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回
收房屋
违约金按年10%计算,3年
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年租金25000元,房东以生病为理由拒绝租赁,合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